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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长江饮水潘家湾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1312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50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长江饮水潘家湾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26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咸宁市长江饮水潘家湾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咸项建〔2023〕10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2-421250-04-01-514835)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农业面源(蔬菜种植)污染逐步退出,退耕面积442.30亩,对农户进行补偿;加固机耕路总长度约为2800米;编制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绘制保护区矢量数据文件;建设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和警示桩。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98.6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79.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8.36万元(包括退耕补偿费192.09万元),预备费11.2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咸宁市长江饮水潘家湾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长江饮水潘家湾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查、设计

施工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说明:

勘查、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3年4月26日

附件2

咸宁市长江饮水潘家湾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直接费用其他费用合计
工程费用79.03
79.03
1围堰土方工程28.17
28.17
2机耕路加固土方47.48
47.48
3标识标牌和警示桩3.38
3.3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8.36208.36
1工程设计费
5.845.84
2退耕补偿费用
192.09192.09
2.1青苗补偿
81.3881.38
2.2退耕区土地补偿
110.71110.71
3技术报告编制及矢量图绘制
1010
4资产评估报告编制费
0.430.43
预备费

11.24
概算总投资

29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