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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作废】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13938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5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作废】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有效性: 废止 发文日期: 2023-05-11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咸项建〔2023〕1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1-421202-04-01-98168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改造市城区积水点20处,新建DN200-600排水管道2754.4米、DN800-1000排水管道1460.44米、DN1200及以上排水管道510.61米、电力管道4770米,信息管道4223米,雨水箱涵309米、清淤8972.6立方米。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液压平板闸门及闸门井3座,智能柔性分流井1座,更换水泵2台,雨水口检查井若干。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浮山、温泉、永安主城区。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987.6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政府一般债券。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查、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查、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