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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1779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7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16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咸项建〔2023〕1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经研究,同意调整,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1-421202-04-01-981688)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改造城区积水点20处,新建排水管网4903米、雨水箱涵302米、雨水井和雨水口364座;整治河道管渠9668米、道路边沟6324米;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智能分流井5座,更换水泵3台。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浮山、温泉、永安主城区。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993.5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政府一般债券。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3〕56号作废。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查、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查、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