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障碍阅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项目审批

市发改委关于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19597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7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25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初步设计的请示》(咸项建〔2023〕1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专家组意见及湖北科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鄂科询〔2023〕09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1-421202-04-01-981688)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改造市城区积水点20处,新建排水管网4903米、雨水箱涵302米、雨水口检查井364座;整治河道管渠9668米、道路边沟6324米;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智能分流井5座,更换水泵3台。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浮山、温泉、永安主城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993.5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4369.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5.95万元,预备费237.7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政府一般债券。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项目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A工程费用4369.80
1排水管网工程1060.98
2雨水箱涵工程485.44
3河道管渠整治工程124.47
4雨水井、雨水口172.06
5道路边沟整治1866.85
6一体化提升泵站200.00
7更换水泵60.00
8智能分流井400.00
B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5.95
1建设管理费99.61
1.1建设单位管理费35.27
1.2工程监理费64.33
2工程前期咨询费9.00
3环境影响咨询费2.00
4工程勘察设计费131.07
4.1勘察测量费28.84
4.2基本设计费98.21
4.3设计概算编制费4.02
5洪水影响评价费20.00
6招标代理服务费11.89
7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55.81
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0.92
9工程保险费6.55
10竣工图编制费3.93
11勘察、设计审查费5.17
12规划费30.00
C预备费237.79
D概算总投资499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