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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19603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8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29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6-421202-04-01-52142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治理总面积5790平方米,治理工程总体量12517.75立方米。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林业局小区、永安办事处曲苑小区、温泉办事处泉塘村五组、温泉办事处肖桥村一组。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85.8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查、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查、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