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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城区道路微循环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19836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84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城区道路微循环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7-07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城区道路微循环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咸项建〔2023〕1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湖北九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项目代码:2303-421202-04-01-171374),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对中心花坛区域、化肥厂片区、贺胜路至银泉大道进行整治并改造玉泉侧巷小游园。

中心花坛区域:打通中百路、融创路、环金地华府的三条微循环小巷,设置信号灯及交通指示牌、两侧违建拆除、桂花路与温泉路交叉口改造;化肥厂片区:新建桥头路-凤凰路,全长740m,等外道路,车行道宽6-7米,建设给排水、电气、绿化等配套工程,改建桥头路-宝塔大道,全长520m;贺胜路至银泉大道:改造背街小巷塘角路,全长320m,其中170m仅建设弱电入地工程,剩余150m路面拓宽至6m并刷黑改造,配套建设排水、电气等工程;玉泉侧巷小游园:改造绿化景观和配套基础设施,面积约2116m2。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主城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779.2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263.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3.57万元,预备费82.6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1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城区道路微循环整治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城区道路微循环整治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市政工程设备及工具购置其他费用合计
A工程费用1213.0950.00
1263.09
1化肥厂片区微循环734.0550.00
734.05
2中心花坛区域微循环209.16

209.16
3贺胜路与银泉大道微循环195.20

195.20
4玉泉侧巷小游园74.68

74.68
B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33.57433.57
1建设用地费

320.00320.00
1.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220.00220.00
1.2管线搬迁及补偿费

100.00100.00
2建设管理费

21.2721.27
3工程前期咨询费

2.002.00
4工程勘察设计费

47.6447.64
4.1勘察测量费

7.647.64
4.2工程设计费

40.0040.00
5招标代理服务费

1.031.03
6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18.0618.06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3.163.16
8工程保险费

1.891.89
9勘察、设计审查费

0.920.92
10规划费

17.6017.60
C基本预备费


82.60
D概算总投资


17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