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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22306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8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7-25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306-421202-04-01-521420),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治理总面积5790平方米,治理工程总体积12517.75立方米。采用“挡土墙、削坡整形、截水沟、重力式素混凝土挡墙、防护栏杆”等方案。

其中:林业小区治理面积2327平方米,治理工程体积6265立方米;永安办事处阳光社区永安大道曲苑小区治理面积540平方米,治理工程体积1080立方米;温泉办事处泉塘村五组滑坡治理面积524.6平方米,治理工程体积1575立方米;温泉办事处肖桥村一组朱家垅崩塌治理面积2398.5平方米,治理工程体积3597.75立方米。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林业局小区、永安办事处曲苑小区、温泉办事处泉塘村五组、温泉办事处肖桥村一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35.8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269.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53万元,预备费15.9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3〕81号作废。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查、设计

工程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说明:

勘查、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3年7月25日

附件2

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工程费其他费用合计备注
工程费269.35
269.35
1老旧浆砌石砌体拆除10.15
10.15
2削坡整形27.10
27.10
3挡土墙169.22
169.22
4截水沟26.17
26.17
5防护栏杆7.70
7.70
6临时工程29.01
29.01
工程建设其他费
50.5350.53
1建设管理费
4.814.81
2工程建设监理费
7.937.93
3勘测设计费
26.826.8
4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1.51.5
5监测费
4.814.81
6其他
4.684.68
工程预备费

15.99
概算总投资

3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