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3-22306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8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7-25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306-421202-04-01-521420),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治理总面积5790平方米,治理工程总体积12517.75立方米。采用“挡土墙、削坡整形、截水沟、重力式素混凝土挡墙、防护栏杆”等方案。
其中:林业小区治理面积2327平方米,治理工程体积6265立方米;永安办事处阳光社区永安大道曲苑小区治理面积540平方米,治理工程体积1080立方米;温泉办事处泉塘村五组滑坡治理面积524.6平方米,治理工程体积1575立方米;温泉办事处肖桥村一组朱家垅崩塌治理面积2398.5平方米,治理工程体积3597.75立方米。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林业局小区、永安办事处曲苑小区、温泉办事处泉塘村五组、温泉办事处肖桥村一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35.8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269.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53万元,预备费15.9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3〕81号作废。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查、设计 | √ | |||||||
工程监理 | √ | |||||||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主要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说明: 勘查、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3年7月25日 |
附件2
咸宁市城区4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备注 |
一 | 工程费 | 269.35 | 269.35 | ||
1 | 老旧浆砌石砌体拆除 | 10.15 | 10.15 | ||
2 | 削坡整形 | 27.10 | 27.10 | ||
3 | 挡土墙 | 169.22 | 169.22 | ||
4 | 截水沟 | 26.17 | 26.17 | ||
5 | 防护栏杆 | 7.70 | 7.70 | ||
6 | 临时工程 | 29.01 | 29.01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50.53 | 50.53 | ||
1 | 建设管理费 | 4.81 | 4.81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7.93 | 7.93 | ||
3 | 勘测设计费 | 26.8 | 26.8 | ||
4 | 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 1.5 | 1.5 | ||
5 | 监测费 | 4.81 | 4.81 | ||
6 | 其他 | 4.68 | 4.68 | ||
三 | 工程预备费 | 15.99 | |||
四 | 概算总投资 | 33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