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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滨湖变出线电力排管工程(张公大道-107国道改线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23835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9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滨湖变出线电力排管工程(张公大道-107国道改线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10

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滨湖变出线电力排管工程(张公大道-107国道改线段)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香建开发〔2023〕7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代码:2308-421202-04-01-945117),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完善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配套市政设施,解决片区内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对推动片区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新建10KV的电力排管2080米和电缆井42座、110KV的电力排管2100米和电缆井42座。

三、项目选址

起于咸宁市咸安区张公大道滨湖变电站,途经桂乡大道东辅路,止点位于107国道改线与桂乡大道交汇处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350.03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