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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25803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0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31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咸宁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8-421202-04-04-257585)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工作门户、监管数据中心、效能评估系统、综合分析展示系统、审管联动系统、监管行为数据管理移动端等。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机房。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2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咸宁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咸宁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软件开发

施工监理

设计

情况说明: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3年8月31日


附件2

咸宁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软件开发其他费用合计
工程建设直接费284.00
284.00
1.1工作门户6.86
6.86
1.2监管数据中心平台62.72
62.72
1.3效能评估系统25.28
25.28
1.4综合分析展示系统10.24
10.24
1.5审管联动系统115.04
115.04
1.6实施服务44.5
44.50
1.7监管行为数据管理移动端平台19.36
19.36
工程建设其他费
16.00 16.00
1监理费
5.00 5.00
2等级测评费
8.00 8.00
3第三方软件测试费
3.00 3.00
概算总投资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