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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综治网格化平台咸宁部署应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27401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1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综治网格化平台咸宁部署应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9-13

咸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批复湖北省综治网格化平台咸宁部署应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9-421202-04-04-583602)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零信任软件平台、网络安全服务、网络链路、GIS地图服务等,购置网络安全设备,搭建满足湖北省综治网格化平台本地部署应用环境。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路37号(市政数局机房)。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64.9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59.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3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5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湖北省综治网格化平台咸宁部署应用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省综治网格化平台咸宁部署应用建设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软件开发及软硬件购置

施工监理

设计

说明:

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3年9月13日

附件2

湖北省综治网格化平台咸宁部署应用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软硬件购置
及开发
其他费用合计
工程建设直接费159.66
159.66
1.1安全设备54.00
54.00
1.2零信任平台31.66
31.66
1.3安全软件16.33
16.33
1.4网络链路34.99
34.99
1.5GIS地图服务21.60
21.60
1.6操作应用终端1.08
1.08
工程建设其他费
5.315.31
1工程监理费
3.153.15
2工程决算审核
2.162.16
概算总投资

16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