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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人工智能)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作废】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30427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2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人工智能)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作废】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4日

有效性: 废止 发文日期: 2023-10-08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人工智能)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代码:2310-421202-04-01-820796),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人工智能研发技术是当前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该项目的建设可为我市培养高素质的人工智能研发人才,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和竞争力。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4665m2,主要新建一栋7层综合实训楼和两栋2层实训车间。综合实训楼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500m2,地下面积1500m2,地下包括车位、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实训车间总建筑面积6000m2。购置智能制造设备、电子实验设备、机械检修工作平台、智能焊接组装平台、复合材料成型平台、人工智能AI模型训练服务器集群、人工智能AI应用推理服务器集群、人工智能应用对外服务网络基础设备、数字媒体系统、AI无人机控制系统、无人机检测和维修系统、智能电池电源维护工作站等10个职种的设备。配套建设智能无人机实验机场(200m×50m硬化水泥跑道)、排水、消防、强弱电以及室外基础公用设施。

三、项目选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横温路职教城内。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