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3-34819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4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幕阜山区(咸宁片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作废】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有效性: 废止 发文日期: 2023-11-17
咸宁市林业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湖北省幕阜山区(咸宁片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11-421200-04-01-422430)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能够保护森林资源,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该项目建设是践行“两山理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并能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防控体系,有效地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在咸宁市市直、咸安区、赤壁市、通城县、通山县、崇阳县新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799.665公里,其中:新建702.755公里,改造96.910公里。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赤壁市、通城县、通山县、崇阳县。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6981.0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3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