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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35652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5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1-10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咸宁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311-421202-04-05-486861),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预警模型研制,包含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特征、工程地质条件、地质灾害易发性、预警模型分析等;气象预警系统开发,包含气象数据采集、空间数据库建设等;预警产品制作与预警发布。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3号。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37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咸宁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软硬件开发及购置

施工监理

设计

情况说明: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2

咸宁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工程建设直接费371.5
1.1预警模型研制150
1.1.1地质环境特征分析12
1.1.2地质灾害特征统计10
1.1.3工程地质条件分析20
1.1.4工程地质类型划分20
1.1.5工程地质分区及制图12
1.1.6易发性评价研究及制图16
1.1.7降雨条件分析20
1.1.8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构建研究40
1.2预警系统开发150
1.2.1气象数据采集15
1.2.2空间数据库建设15
1.2.3隐患点查询模块15
1.2.4雨量数据管理模块15
1.2.5预警参数设置模块15
1.2.6预警模型相关数据管理模块15
1.2.7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模块15
1.2.8预警信息发布模块15
1.2.9预警产品管理模块15
1.2.10系统账号管理模块15
1.3预警产品制作与预警发布71.5
1.3.1开展日常和加密风险预警工作45
1.3.2气象预警发布26.5
工程建设其他费28.5
2.1设计费15
2.2监理费9
2.3招标代理费4.5
概算总投资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