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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湖北省幕阜山区(咸宁片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35655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7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湖北省幕阜山区(咸宁片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1-20

咸宁市林业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湖北省幕阜山区(咸宁片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11-421200-04-01-422430)建议书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能够保护森林资源,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该项目建设是践行“两山理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并能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防控体系,有效地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在咸宁市市直、咸安区、赤壁市、通城县、通山县、崇阳县新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676.249公里,其中:新建588.192公里,改造88.057公里。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赤壁市、通城县、通山县、崇阳县。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3112.2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3个月。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3〕142号作废。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