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3-38078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4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龙潭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1-01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龙潭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咸项建〔2023〕3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10-421202-04-01-467336)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可以提升城区排涝设施水平,解决龙潭片区的内涝问题,对提升城市韧性、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排涝泵站3座,规模分别为9.2m3/s、2.1m3/s和2m3/s,配套建设DN600~DN1000低排雨水管1823米;新建DN600~DN2000高排雨水干管9186米,新建1.5m×3m排涝箱涵272m;配置移动式排涝泵车1台及便携式小型排涝泵12台,片区内地下空间出入口及重点防护点位加装挡水板1500米。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龙潭片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亿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