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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宝塔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3-3809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5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宝塔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1-01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宝塔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咸项建〔2023〕3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11-421202-04-01-258361)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可以提升城区排涝设施水平,解决宝塔河流域的内涝问题,对提升城市韧性、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排涝泵站2座,规模分别为35m3/s和8.6m3/s,配套建设DN1500-DN2000雨水干管约6.22公里,3000×2000-4200×2000雨水排涝箱涵1.58公里;排涝通道拓宽改造3.6公里;建设雨水削峰调蓄池约50000平方米,调蓄雨水量12.5万立方米;配置移动式排涝泵车2台及便携式小型排涝泵18台,片区内地下空间出入口及重点防护点位加装挡水板2500米。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通江大道以南、咸安大道以东、双龙山以北、淦河以西所围成的区域。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0571.3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