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3-38108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7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咸宁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作废】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有效性: 废止 发文日期: 2023-11-09
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关于审批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咸宁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11-421202-04-03-707953)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能加快推进新时代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纯设备购置项目,主要购置前突快反模块、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101个品种10413台(套、件);地震救援专业队装备110个品种2245台(套、件);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12个品种98台(套、件);化工灭火专业队装备车辆2个品种7辆;雨雪冰冻专业队装备15个品种235台(套、件)。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2号。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564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9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