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0242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1-17
咸宁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401-421202-04-03-887424),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设备购置安装项目,涉及咸宁市12所中学,包括咸宁市温泉中学、嘉鱼县第一初级中学、赤壁市第一初级中学、通城县城关初级中学、崇阳县环城中学、通山县实验初级中学及通山县镇南中学共7所初中,咸宁高级中学、嘉鱼县第二中学、赤壁市第一中学、通城县第一中学及崇阳县第二高级中学共5所高中。主要购置实验仪器设备228510台(件、套),包括初高中化学、生物、物理实验室及准备室、危化品室、探究仪器,高中地理实验室及准备室,初高中其他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262.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设计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情况说明:设备购置安装项目。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4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