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04963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3〕16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通山县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作废】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有效性: 废止 发文日期: 2023-11-10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通城县百丈潭、通山县雨山、望江岭、石门、通城县左港等五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309-421224-04-01-449434),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大坝防渗加固、坝顶结构改造、上游坝坡局部修复,溢洪道清淤处理、边墙加高及局部拆除重建、消力池改造,底板混凝土修补,白蚁防治,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更新改造,信息化工程升级改造,完善管理设施等。
三、水文
石门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按30年一遇设计。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该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坝基、溢洪道、输水管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坝体填筑质量评价意见。
4.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评价。土料可就近开采,砂、石料需外购。
五、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别。
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大坝加固设计总体布置方案。基本同意坝基及坝肩采取帷幕灌浆进行防渗处理;基本同意坝顶裂缝加固改造方案;基本同意对坝下游右岸边坡危岩体进行清理,然后再进行喷锚支护措施。
2.基本同意溢洪道进水渠、控制段和泄槽段边墙加高及消力池加固设计方案。
3.基本同意输水管加固设计方案。
4.基本同意金属结构及机电设计方案。
5.基本同意安全监测设计、管理设计及信息化建设方案。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通山县南林桥镇。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7490.4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398.9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974.2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80.51万元,临时工程192.37万元,独立费用816.1万元,预备费333.11万元,环保127.52万元,水保186.57万元,征地补偿181.1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通山县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通山县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它费用 | 概算金额 | 备注 |
一 | 建筑工程 | 4398.93 | 4398.93 | |||
1.1 | 主体工程建筑 | 3890.79 | 3890.79 | |||
1.2 | 永久房屋建设 | 458.66 | 458.66 | |||
1.3 | 其他建筑工程 | 49.48 | 49.48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徎 | 211.98 | 762.22 | 974.2 | ||
2.1 | 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 | 51.29 | 127.15 | 178.44 | ||
2.2 | 监测设备 | 122.36 | 451.76 | 574.12 | ||
2.3 | 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 | 38.33 | 183.31 | 221.64 |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55.94 | 224.57 | 280.51 | ||
3.1 | 水闸工程 | 55.94 | 224.57 | 280.51 | ||
四 | 临时工程 | 192.37 | 192.37 | |||
4.1 | 导流工程 | 73.27 | 73.27 | |||
4.2 | 施工排水工程 | 15.56 | 15.56 | |||
4.3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49.81 | 49.81 | |||
4.4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53.73 | 53.73 | |||
五 | 独立费用 | 816.1 | 816.1 | |||
5.1 | 建设管理费 | 204.61 | 204.61 | |||
5.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28.61 | 128.61 | |||
5.3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432.6 | 432.6 | |||
5.4 | 其他 | 50.28 | 50.28 | |||
一至五部分投资 | 4859.22 | 986.79 | 816.1 | 6662.11 | ||
六 | 预备费 | 333.11 | ||||
七 | 环境保护投资 | 127.52 | ||||
八 | 水土保持投资 | 186.57 | ||||
九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 | 181.15 | ||||
十 | 概算总投资 | 749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