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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05684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2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20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咸项建〔2024〕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401-421202-04-01-427316),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箱涵清淤及污水排口整治680米,雨水口拆除及新建26座,新建DN300污水管20米、截流井3座、污水检查井3座、d400-d500雨水管16米、雨水检查井3座,整治修复桂家河河道护岸300米(两岸各150米)。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桂家河(泉源路-桂家巷段)沿线。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67.8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45.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53万元,预备费7.9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4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4年2月20日

附件2

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市政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A工程建设直接费145.30
145.30
1桂家河分流井改造工程145.30
145.30
B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4.53 14.53
1建设管理费
4.19 4.19
2工程前期咨询费
0.60 0.60
3工程勘察设计费
4.97 4.97
4招标代理服务费
1.09 1.09
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2.95 2.95
6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0.36 0.36
7工程保险费
0.22 0.22
8勘察、设计审查费
0.15 0.15
C预备费

7.99
D概算总投资

16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