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0648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2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通山县重点山洪沟山口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04
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通山县重点山洪沟山口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通水文〔2024〕8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项目代码:2311-421224-04-01-517748),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治理河道总长度7.513km,河道疏挖清淤7.513km,护岸4.159km。
三、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成果具有合理性,河口处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44.6立方米每秒。
3.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本次山口河防洪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工程区地貌单元属构造侵蚀中低山区河谷地貌,地表以第四系分布为主,岩性主要为粉质粘土和卵砾石。河道岸坡高约1.3~4.6m,局部持力层为基岩,大部分持力层为含黏土卵砾石。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工程所需的土料可就近开采,工程所需的砂料和石料需外购,质量满足要求。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
3.基本同意山口河防洪治理设计方案。
(1)河道疏挖清淤
河道疏挖清淤7513米,范围为桩号K0+000~K7+513段。
(2)岸坡护砌
护岸长4159米,其中已建挡墙加高72m。
1)浆砌石+预制植生槽挡墙护岸
浆砌石+预制植生槽挡墙护岸长度为3787米,范围为山口河左岸K0+061~K0+400、K2+463~K2+517、K2+530~K2+776、K2+820~K3+086、K3+094~K3+471、K3+904~K4+331、K4+687~K4+730、K4+752~K5+180、K5+289~K5+542、K7+356~K7+413;右岸K0+185~K0+442、K2+779~K3+013、K4+736~K5+180、K5+240~K5+542、K7+362~K7+513。
2)已建挡墙加高
采用浆砌石加高,范围为山口河右岸K2+441~K2+587、K5+565~K5+790,总长度为372米。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通山县。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268.1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96.29万元,临时工程133.97万元,独立费用117.98万元,预备费57.41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20.2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14.4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27.8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通山县重点山洪沟山口河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通山县重点山洪沟山口河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独立费用 | 合计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896.29 | 896.29 | |||
一 | 河道提防工程 | 896.29 | 896.29 | ||
第二部分 临时工程 | 133.97 | 133.97 | |||
一 | 施工导流工程 | 60.80 | 60.80 | ||
二 | 施工交通工程 | 19.12 | 19.12 | ||
三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19.21 | 19.21 | ||
四 | 其它临时工程 | 9.95 | 9.95 | ||
五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24.89 | 24.89 | ||
第三部分 独立费用 | 117.98 | 117.98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36.06 | 36.06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3.58 | 23.58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53.70 | 53.70 | ||
四 | 其他 | 4.64 | 4.64 | ||
一至三部分合计 | 1030.26 | 117.98 | 1148.24 | ||
Ⅱ | 预备费 | 57.41 | |||
工程静态总投资 | 1205.65 | ||||
Ⅲ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20.25 | |||
Ⅳ | 环保及水保 | 42.29 | |||
1 | 环境保护投资 | 14.47 | |||
2 | 水土保持投资 | 27.82 | |||
Ⅴ | 概算总投资 | 126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