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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高桥河石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06482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28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高桥河石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04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高桥河石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咸安水利文〔2024〕16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9-421202-04-01-268539)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综合治理河道总长度11.55km,河道清淤清障11.55km;岸坡护砌2.446km,新建下河踏步9座,排水涵管6处。

三、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成果具有合理性,河口处(桩号0+000)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446.5立方米每秒。

3.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高桥河石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工程区内多为丘陵岗地地形,区内地表大部分为冲积、残坡积成因的岗坡状平地。河岸基本为土质岸坡,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填土层、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粉质黏土和砂砾石,下伏志留系下统高家边群粉砂质页岩。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工程所需的土料可就近开采,工程所需的砂料和石料需外购,质量满足要求。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

3.基本同意高桥河石桥村段防洪治理设计方案。

(1)清淤清障

河道全段清淤,清淤总长度11.55公里,桩号为0+000~11+550。

(2)岸坡护砌

岸坡护砌2.446公里。桩号为2+179-2+267、4+793-5+326、6+123-6+280、7+432-7+700、8+273-9+348、10+900-11+550。

(3)其他建筑物

新建下河踏步9座,排水涵管6处,安装项目标志牌5处。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高桥河。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605.3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226.68万元,临时工程59.56万元,独立费用194.40万元,预备费74.03元,环保水保37.48万元,征地移民投资13.1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高桥河石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高桥河石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独立费用合计备注
工程费用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1226.68
1226.68
河道治理工程1202.63
1202.63
其他建筑工程24.05
24.05

第二部分  临时工程59.56
59.56
导流工程2.52
2.52
临时交通4.00
4.00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12.00
12.00
其它临时工程18.68
18.68
安全生产措施费22.36
22.36

第三部分  独立费用
194.40194.40
建设管理费
45.0245.02
工程建设监理费
34.1734.17
科研勘测设计费
109.42109.42
其他
5.795.79

一至三部分合计1286.25194.401480.64
预备费

74.03

工程静态总投资

1554.67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13.16
环保及水保

37.48
1环境保护投资

16.28
2水土保持投资

21.19
概算总投资

16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