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07165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3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柏墩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04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柏墩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咸安水利文〔2024〕1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9-421202-04-01-694299)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河道综合治理5.12km,河道清淤总长度5.12km,岸坡护砌4.5km;新修下河踏步6座。
三、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河口处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87.4立方米每秒。
3.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柏墩河防洪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
3.基本同意柏墩河防洪治理设计方案。
(1)清淤清障
清淤总长度5.12公里,桩号为1+600~2+330、7+000~8+000、11+200~14+590。
(2)岸坡护砌
岸坡护砌4.5公里。右岸1+600~2+330段采用植生块护坡,左岸14+100~14+350段、右岸7+000~7+220段、7+350~7+620段、14+190~14+620段采用浆砌石固脚+草皮护坡,7+730~7+930段和13+000~14+100段两岸采用阶梯式生态护坡+草皮护坡。
(3)其他建筑物
新建下河踏步6座。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柏墩河。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589.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210.65万元,临时工程48.03万元,独立费用187.88万元,预备费72.33万元,环保及水保41.98万元,征地移民投资28.6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柏墩河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柏墩河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其它费用 | 概算金额 |
Ⅰ | 工程费用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1210.65 | 1210.65 | ||
一 | 河道治理工程 | 1178.19 | 1178.19 | |
二 | 建筑物工程 | 8.72 | 8.72 | |
三 | 其他建筑工程 | 23.74 | 23.74 | |
第二部分 临时工程 | 48.03 | 48.03 | ||
一 | 临时交通 | 16 | 16.00 | |
二 |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 3 | 3.00 | |
三 | 其它临时工程 | 18.44 | 18.44 | |
四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10.58 | 10.58 | |
第三部分 独立费用 | 187.88 | 187.88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44.05 | 44.05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3.58 | 33.58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04.58 | 104.58 | |
四 | 其他 | 5.66 | 5.66 | |
一至三部分合计 | 1258.67 | 187.88 | 1446.55 | |
Ⅱ | 预备费 | 72.33 | ||
工程静态总投资 | 1518.88 | |||
Ⅲ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28.64 | ||
Ⅳ | 环保及水保 | 41.98 | ||
1 | 环境保护投资 | 17.47 | ||
2 | 水土保持投资 | 24.51 | ||
Ⅴ | 概算总投资 | 158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