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11194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9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鄂东南暴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4-23
咸宁市气象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东南暴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咸气函〔2024〕2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04-421202-04-03-647856)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能提升咸宁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减轻暴雨、大风等强对流极端天气造成的损失,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碳监测评估业务服务需求,是咸宁市防灾减灾救灾对气象工作的现实需要。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气象综合监测网建设和防灾减灾决策气象支撑系统建设两大部分。
气象综合监测网建设:在咸安、嘉鱼布设2部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更新升级40个自动气象站;购置1套毫米波测云仪、1套风廓线仪、1套气溶胶激光观测仪;建设1个高精度温室气体观测站。
防灾减灾决策气象服务支撑系统建设,包含基于通信大数据精准靶向发布系统、综合减灾智慧支撑系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智能安全管理系统。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5547.3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