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1464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17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6-03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咸项建〔2024〕5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405-421202-04-01-182323),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对主城区8处人行横道进行改造,总长度255米,包括现状沥青路面铣刨、重新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现状标线清洗及重新施划、铺设人行横道彩色陶粒、无障碍改造、局部护栏及挡车柱迁移等。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咸宁大道市公安局、长安大道区司法局、银泉大道烟草配送中心、银泉大道御龙花园中石油加油站、银桂路恒隆华府、十六潭路黑马艺术馆、青龙路文体中心广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1.3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35.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1万元,预备费1.2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监理 | √ | |||||||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主要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4年6月3日 |
附件2:
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35.84 | |
1.1 | 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 | 35.84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4.31 | |
2.1 | 工程监理费 | 0.78 | |
2.2 | 前期工程咨询费 | 0.20 | |
2.3 | 工程勘察费 | 0.20 | |
2.4 | 工程设计费 | 2.23 | |
2.5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0.75 | |
2.6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0.09 | |
2.7 | 保险费 | 0.05 | |
三 | 预备费 | 1.20 | |
1 | 基本预备费 | 1.20 | |
四 | 概算总投资 | 4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