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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1464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17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6-03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咸项建〔2024〕5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405-421202-04-01-182323),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对主城区8处人行横道进行改造,总长度255米,包括现状沥青路面铣刨、重新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现状标线清洗及重新施划、铺设人行横道彩色陶粒、无障碍改造、局部护栏及挡车柱迁移等。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咸宁大道市公安局、长安大道区司法局、银泉大道烟草配送中心、银泉大道御龙花园中石油加油站、银桂路恒隆华府、十六潭路黑马艺术馆、青龙路文体中心广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1.3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35.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1万元,预备费1.2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4年6月3日

 附件2:

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备注
工程费用35.84
1.1主城区8处斑马线施划35.84
工程建设其他费4.31
2.1工程监理费0.78
2.2前期工程咨询费0.20
2.3工程勘察费0.20
2.4工程设计费2.23
2.5工程造价咨询费0.75
2.6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0.09
2.7保险费0.05
预备费1.20
1基本预备费1.20
概算总投资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