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18434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36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赤壁市毛棚口水库新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7-17
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赤壁市毛棚口水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赤发改农经〔2024〕40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309-421281-04-01-943439),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毛棚口水库位于赤壁市中伙铺镇,区域内缺乏骨干调蓄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灌溉保证率较低。遇枯水季节或干旱年份,则水量不够,供水保证率不足。该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灌溉用水进行了合理的补充,提高了地区灌溉能力,能有效解决灌区水资源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旅游业及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新建小(二)型毛棚口水库,为坝下1800亩的灌区灌溉提供水源,灌溉设计保证率85%,生态基流按坝址多年平均流量10%考虑,生态基流量0.0025m3/s。水库总库容65.0万m3,兴利库容50.47万m3,死库容3.7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50.7m,设计洪水位51.61m,校核洪水位51.98m,水库死水位47.5m。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均质土坝,主坝长283m、副坝长120m;新建开敞式溢洪道,堰顶宽3.0m,长44.1m;新建输水隧洞,管径为1.0m,进水孔口尺寸为1m×1m;新建上坝道路长130m、连通渠道长255m。
三、工程水文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同意水库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
2.基本同意洪水计算成果。
3.基本同意按《查算图表》单位线法计算坝址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期水文计算方法及成果。
5.基本同意坝址水位流量关系的计算方法及成果。
6.基本同意水情测报系统设计。
四、工程地质
1.本区大地构造属扬子准地台下扬子台坪的咸宁台褶束。区内地壳稳定性较好。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库区工程地质评价意见。库区分水岭雄厚,低于正常蓄水位的邻谷及区域构造均不发育,库区无渗漏问 题,库岸基本稳定。
3.基本同意大坝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4.基本同意坝基渗漏问题地质评价意见。
5.基本同意溢洪道工程地质条件及工程地质评价。
6.基本同意连通渠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意见。
7.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意见。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为V等小(2)型水库。水库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
2.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挡水建筑物为主坝及副坝,副坝位于主坝左岸垭口处,均为均质土坝;泄水建筑物布置在左岸坝肩结合部位,采用开敞溢洪道;输水建筑物布置在左岸。
3.基本同意坝型为均质土石坝。坝顶高程52.20m,坝顶宽6.0m,上游坝坡坡比1:2.0,下游坝坡坡比为1:2.0,最大坝高12.2m,坝基防渗采用帷幕灌浆。
4.基本同意泄水建筑物设计。溢洪道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结构,堰顶高程50.70m,堰顶宽3.0m,消能型式为底流消能。
5.基本同意输水建筑物设计。采用岸塔式进水口,进水孔口尺寸为1m×1m,输水隧洞为圆形,洞径1m,出口设闸阀井。
6.基本同意连通建筑物设计。连通渠道全长255m,采用梯形渠道,渠底宽度为4m,渠道采用C20混凝土板衬砌。
7.基本同意生态放水管设计。
8.基本同意大坝安全监测设计
六、建设地点
咸宁市赤壁市。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272.5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赤壁市毛棚口水库新建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4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