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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县一体化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19039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42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县一体化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7-29

咸宁市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你单位《关于批复咸宁市县一体化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07-421202-04-01-632493)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现有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优化升级,搭建市县一体化框架,建设市县一体化信用考核系统、个人信用管理、合同履约系统、惠民便企应用、信用自助兑换等信用系统与服务。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9号。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7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相关县市区财政预算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5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咸宁市县一体化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县一体化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软件开发








硬件设备采购








施工监理








设计








说明:

    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4年7月29日


附件2:

咸宁市县一体化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软件开发设备采购其他费用合计
工程建设直接费171.00 1.00
172.00
1.1平台功能升级24.00

24.00
1.2市县一体化框架12.00

12.00
1.3市县一体化信用监测考核系统27.00

27.00
1.4个人信用积分45.00

45.00
1.5合同履约系统30.00

30.00
1.6信用惠民便企应用30.00

30.00
1.7信用自助兑换机3.00 1.00
4.00
1.7.1信用自助兑换机软件系统3.00

3.00
1.7.2信用自助兑换机
1.00
1.00
工程建设其他费

8.00 8.00
1等保三级测评

8.00 8.00
概算总投资


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