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22103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62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王英水库供水二期工程配水管网扩建一期工程核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03
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咸宁市王英水库供水二期工程配水管网扩建一期工程核准的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因咸宁市供水专项规划调整,你单位申请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金额,经研究,同意调整,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12-421202-04-01-187223)核准调整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实施王英水厂新建配水主管、温泉区域配水联通管和部分老旧管线更换和修复,包含DN150及以上配水管新建约16.9km;现状DN600管道修复约4.6km;对局部低压区增设13套二次加压设备;增设52套流量计量设备等漏损控制设施。
二、项目地址
咸宁市城区。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397.5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公司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提出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咸发改审批〔2023〕196号作废。请严格按照核准规模组织实施。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王英水库供水二期工程配水管网扩建一期工程
类别 | 招标 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 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