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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2326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64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12

咸宁市社会福利院: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咸宁市社会福利院〔2024〕0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09-421202-04-02-26431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院内原咸宁市儿童福利中心及咸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施改造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4632m2,设置养老床位93张,改造场内道路800m2、室外活动场地400m2及其他相关设施,配套养老基本装备、应急救援设备包1个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路3号。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1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