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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人才公寓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23262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65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人才公寓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19

咸宁城发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批复咸宁市人才公寓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咸城市运营文〔2024〕7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409-421202-04-02-480429),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咸宁市人才公寓进行维修改造,包括:阳台封闭改造3282.96㎡;楼顶防水改造1025.76㎡;墙体修复450㎡;门窗维修更换448扇;购置空调66台、床及窗帘等。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太乙大道肖桥公租房小区内。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47.6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229.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36万元,预备费7.2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咸宁市人才公寓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人才公寓改造提升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4年9月19日


附件2:

咸宁市人才公寓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建安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工程费用229.07
229.07
1市人才公寓1#改造工程229.07
229.07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36 11.36
1建设单位管理费
1.20 1.20
2工程监理费
3.39 3.39
3工程设计费
4.55 4.55
4工程造价咨询费
2.22 2.22
预备费

7.21
概算总投资

24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