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24822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69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变更同济咸宁医院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25
咸宁市中心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同济咸宁医院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请示》(咸医字〔2024〕1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省发改委“项目按照襄阳模式建设”要求“由市卫健委作为建设主体履行政府主建责任”,你单位申请将项目法人由“咸宁市中心医院”调整为“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研究,我委同意将项目法人变更为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代码:2207-421200-04-01-533262。
特此批复。该项目其他批复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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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