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25897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58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20
咸宁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代码:2408-421202-04-05-737836),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部署,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工程,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效率、保障人权安全、增强监督力度、推动信息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及强化培训机制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1栋地上3层的主楼(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1栋地上3层、地下1层的附楼(食堂和涉案财务管理中心),总占地面积3231.48m2,总建筑面积8518.79m2。主楼占地面积2859.84m2,总建筑面积7002.07m2;附楼占地面积371.64m2,总建筑面积1516.72m2(地上1182.10m2,地下334.62m2)。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道路、绿化等工程。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锦龙路咸安区看守所院内。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6022.8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