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25900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71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咸宁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26
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关于调整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咸宁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工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施管理办法》(鄂消〔2024〕53号)规定,“装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后结余的国债资金,项目单位应按程序向相应级别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调整”和市政府同意意见,你单位申请调整该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金额,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11-421202-04-03-707953)初步设计调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纯设备购置项目,主要购置前突快反模块车9辆、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63个品种4153台(套、件);地震救援专业队装备38个品种781台(套、件);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19个品种156台(套、件);化工灭火专业队装备车辆1个品种1辆;雨雪冰冻专业队装备1个品种15台(套、件)。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2号。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746.46万元,其中设备购置2707.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1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9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4〕95号作废。
附件: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咸宁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投资概算调整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咸宁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装备项目投资概算调整核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采购数量 (台、套、件) | 投资金额(万元) | 备注 |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设备采购 | 5115 | 2707.32 | 2707.32 | ||
1.1 | 前突快反模块、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 | 4162 | 1592.07 | 1592.07 | ||
1.2 | 地震救援专业队装备 | 781 | 697.06 | 697.06 | ||
1.3 | 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 | 156 | 347.24 | 347.24 | ||
1.4 | 化工灭火专业队装备-灭火机器人 | 1 | 39.00 | 39.00 | ||
1.5 | 雨雪冰冻专业队装备-橡皮艇 | 15 | 31.95 | 31.95 | ||
二 | 其他费用 | 39.14 | 39.14 | |||
1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20.30 | 20.30 | |||
2 | 工程招标 | 0.84 | 0.84 | |||
3 | 中介咨询服务费 | 14.00 | 14.00 | |||
4 | 全过程审计费 | 4.00 | 4.00 | |||
三 | 概算总投资 | 274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