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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2024年咸宁市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核准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29267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08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2024年咸宁市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核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4-28

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24年咸宁市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03-421202-04-01-776218)核准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改造DN63-DN800mm老旧供水管网23.00km;改造DN80-DN200mm智能考核表60只老旧水表5943破损水表箱991

二、项目地址

咸宁市城区。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247.6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公司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提出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请严格按照核准规模组织实施。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2024年咸宁市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察、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