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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30052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91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11

咸宁市社会福利院:

你单位《关于审批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咸宁市社会福利院〔2024〕0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湖北九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九州咨评〔2024〕147号)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09-421202-04-02-264314)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院内原咸宁市儿童福利中心及咸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施改造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4632m2,设置养老床位93张,改造场内道路800m2、室外活动场地400m2及其他相关设施,配套养老基本装备、应急救援设备包1个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路3号。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148.8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476.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37万元,专项费用(设备购置)580.00万元,预备费27.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备注
工程费用其他费用合计
工程费用476.35
476.35
1改造提升原儿童福利中心219.33
219.33
1.1拆除原装修并重新装修102.25
102.25
1.2公用工程89.66
89.66
1.3加装电梯工程27.42
27.42
2改造提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11.81
211.81
2.1拆除原装修并重新装修95.58
95.58
2.2公用工程77.49
77.49
2.3加装电梯工程38.74
38.74
3新建连廊7.66
7.66
4改造洗衣房3.27
3.27
5室外及配套设施34.28
34.28
5.1改造场内道路8.83
8.83
5.2改造室外活动场地6.34
6.34
5.3环境治理工程19.11
19.1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5.3765.37
1建设单位管理费
2.382.38
2工程监理费
13.3313.33
3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费
7.687.68
4工程设计费
13.9713.97
5造价咨询服务费
9.349.34
6施工图审查费
1.101.10
7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4.764.76
8工程保险费
3.813.81
9第三方检测服务费
5.005.00
10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费
4.004.00
预备费

27.09
专项费用(设备购置费)

580.00
概算总投资

114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