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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4-30054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192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11

咸宁市中心医院:

你单位《关于调整咸宁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鉴于在建设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复杂存在较大规模溶洞需要系统处理,同时因人防法律法规要求,将“人防易地建设”调整为“按不低于战时医疗救护站的标准建设人防设施”等原因,你单位申请调整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金额,经研究,同意调整,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421202-84-01-004715)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新建隔离病房大楼及其附属设施,并对综合ICU进行改建。具体为:

1.新建隔离病房大楼及其附属设施。大楼地上1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4919.06m2,地上建筑面积28610.82m2,地下室面积4299.45m2(含按医疗战时救护站的标准建设的人防地下室1470m2);对已发现的较大规模溶洞等复杂地质条件进行系统处理;附属医疗废弃物(含感染类)暂存间及垃圾中转站2008.79m2;周边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2.综合ICU改建。对现有1300m2综合ICU进行改建,新增ICU床位51张(含医院感染区新增10张)。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28号(咸宁市中心医院院内)。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原批复估算总投资18000万元,调整后估算总投资19695.52万元。资金来源为抗疫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

特此批复,原咸发改审批〔2020〕38号、咸发改审批〔2020〕103号作废。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