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4-30067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4〕201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赤壁市重点山洪沟柳林港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15
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恳请批复湖北省赤壁市重点山洪沟柳林港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赤发改农经〔2024〕70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9-421281-04-01-646355)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治理河道总长度4.987千米,主要工程任务包括河道清淤清障3.735千米,岸坡护砌7.177千米,改造农桥1座。
三、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设计洪水,柳林港入河口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48.60立方米每秒。
3.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柳林港山洪沟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
3.基本同意柳林港山洪沟治理设计方案。
(1)清淤清障
清淤总长度3.735千米,柳林港桩号K1+252-4+987。
(2)岸坡护砌
岸坡护砌总长7.177千米。
左岸浆砌石挡墙护岸长度4.372千米,分别为桩号K0+000-0+100、K0+445-1+045、K1+095-3+115、K3+155- 4+600、K4+780-4+987段;
右岸浆砌石挡墙护岸长度2.725千米,分别为桩号K0+075-0+200、K0+725-1+000、K1+500-3+694、K3+844-3+975段;
支流浆砌石挡墙护岸长度0.08千米,分别为桩号K4+780左岸支流汇入口两岸各20米、K2+470左岸支流汇入口两岸各10米、K2+270右岸支流汇入口两岸各10米。
(3)其他建筑物
改造农桥1座,位于桩号K4+787处。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赤壁市。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230.4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57.7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8.00万元,临时工程167.30万元,独立费用130.39万元,预备费50.17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91.8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8.3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56.6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湖北省赤壁市重点山洪沟柳林港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湖北省赤壁市重点山洪沟柳林港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它费用 | 合计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657.78 | 657.78 | ||||
一 | 护岸工程 | 579.87 | 579.87 | |||
二 | 清淤清障 | 42.32 | 42.32 | |||
三 | 交叉建筑物 | 29.07 | 29.07 | |||
四 | 其他建筑工程 | 6.51 | 6.51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8.00 | 40.00 | 48.00 | |||
一 | 信息化 | 8.00 | 40.00 | 48.00 | ||
第三部分 临时工程 | 167.29 | 167.29 | ||||
一 | 导流工程 | 133.62 | 133.62 | |||
二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15.54 | 15.54 | |||
三 | 其它施工临时工程 | 8.15 | 8.15 | |||
四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9.98 | 9.98 |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130.39 | 130.39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29.16 | 29.16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3.98 | 23.98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73.32 | 73.32 | |||
四 | 其他 | 3.93 | 3.93 | |||
一至四部分合计 | 833.07 | 40.00 | 130.39 | 1003.46 | ||
预备费 | 50.17 | |||||
工程静态总投资 | 1053.63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91.83 | ||||
Ⅲ | 环保及水保 | 84.94 | ||||
1 | 环境保护投资 | 28.34 | ||||
2 | 水土保持投资 | 56.60 | ||||
Ⅳ | 工程总投资 | 123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