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5-02706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5〕1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崇阳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1-23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湖湖北省崇阳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崇水文〔2025〕1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项目代码:2309-421223-04-01-690301),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河道疏浚4.0km(铁柱港2.8km,陆水河1.2km),岸坡防护2.8km,修复、新建涵管5处,拆除重建泵房2座。
三、工程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铁柱港崇阳段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及成果。铁柱港桩号0+000(河口)处设计洪水采用类比法成果,1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522m3/s。
3.基本同意设计水面线的推求方法及成果。铁柱港桩号0+000-2+800段水面线采用恒定非均匀流能量方程计算,水面线高程为87.55m-89.12m,此段左右岸高程均满足要求。
4.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洪水计算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铁柱港工程地质评价。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意见。
五、工程设计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河道疏浚设计方案。总长4.0km,范围为铁柱港桩号K0+000-K2+800,陆水河桩号150+300-151+500。
3.基本同意岸坡防护工程设计。
4.基本同意穿堤涵管修复、新建设计方案。
5.基本同意提水泵房拆除重建设计方案。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崇阳县。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796.3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41.9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3.2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3.33万元,临时工程76.69万元,其他费用183.14万元,基本预备费81.9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15.5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4.2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6.3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湖北省崇阳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湖北省崇阳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备注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1341.92 | 1341.92 | ||||
一 | 河道整治工程 | 1214.65 | 1214.65 | |||
二 | 建筑物工程 | 50.45 | 50.45 | |||
三 | 堤顶道路 | 50.52 | 50.52 | |||
四 | 其他建筑工程 | 26.31 | 26.31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3.48 | 19.78 | 23.26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3.64 | 9.69 | 13.33 |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76.69 | 76.69 | ||||
一 | 导流工程 | 2.52 | 2.52 | |||
二 | 施工交通工程 | 16.00 | 16.00 | |||
三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23.56 | 23.56 | |||
四 | 其它临时工程 | 20.87 | 20.87 | |||
五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13.75 | 13.75 | |||
第五部分 其他费用 | 183.14 | 183.14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49.90 | 49.90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1.38 | 31.38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95.31 | 95.31 | |||
四 | 其他 | 6.55 | 6.55 | |||
一至五部分投资 | 1425.73 | 29.47 | 183.14 | 1638.34 | ||
基本预备费 | 81.92 | |||||
Ⅰ | 工程静态总投资 | 1720.26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15.50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 | 24.25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 | 36.31 | ||||
Ⅴ | 概算总投资 | 179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