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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通山县洪港河系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5-04963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5〕1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通山县洪港河系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2-08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湖北省通山县洪港河系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通发改〔2025〕1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项目代码:2309-421224-04-01-302503),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洪港河为富水右岸一级支流,河道长度31.4km,流域面积364km2。该项目治理范围存在河道淤塞、部分岸坡冲刷严重、部分河段水域岸线乱堆乱占等问题。该项目的建设是洪港河流域防洪保安、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的需要,是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河道总长7.615km,包括河道清障1.997km;岸坡防护8.976km,其中左岸5.362km,右岸3.614km。

三、工程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基本同意洪港河防洪标准确定为10年一遇。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及成果。

3.基本同意施工期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水位流量关系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国家标准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工程区为II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基本烈度VI度。

2.基本同意河道岸坡地质条件分段评价。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评价。

五、工程设计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的有关规定,洪港河干流堤防为5级堤防,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基本同意河道清障设计方案。

3.基本同意岸坡护砌设计方案。

六、建设地点

咸宁市通山县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829.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省通山县洪港河系统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监理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