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5-05369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5〕20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朱家港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2-11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朱家港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咸安发改农经字〔2025〕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9-421202-04-01-43035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朱家港流域总面积24.4km2,主河道长度12.1km,河道比降8.1‰。朱家港防洪标准较低,存在岸坡冲刷、河道淤积、护岸破损等问题。该项目的建设能提高山洪沟的防洪标准、补齐防洪短板,能提升乡镇生态环境、加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对该河段进行治理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河道治理总长7.339km,其中干流治理长度7.219km,支流治理长度0.1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7.339km,岸坡护砌3.796km,新建下河踏步8处,机耕桥改造2座,拦水堰修复1座。
三、工程水文
1.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桩号0+000断面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33.4m3/s。
2.基本同意施工期洪水计算方法与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2.基本同意朱家港防洪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朱家港治理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次要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
3.基本同意朱家港防洪治理设计方案。
六、建设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87.9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朱家港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情况说明: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