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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5-12696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5〕7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5-16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2〕17号)“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4-421202-04-04-486357)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桥梁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载体,交通流量快速提升,荷载、使用环境和年限等因素导致桥梁损伤,桥梁安全危害影响加剧。该项目的建设,能及时了解、掌握桥梁的健康动态与安全状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桥梁安全健康智慧监测水平,强化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提升城市生命线水平。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城市桥梁智慧监测平台,并应用到丹凤桥、金桂西桥、大洲湖大桥、桂香桥、金桂桥、银桂桥、双鹤桥、同心桥、太乙桥、双龙桥、盘龙桥共11座桥梁。具体建设内容:购置安装传感器、采集传输、视频等监测设备,开发监测软件平台,对11座桥梁现场数据进行采集与传输、安全监测。

四、项目选址

咸宁市城区。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97.5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460.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00万元,预备费14.4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六、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0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设备购置安装及软件开发

设计

工程监理

情况说明: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5年5月16日

附件2

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 (万元)备注
软件开发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合计
项目直接建设费158.00 228.44 73.60
460.04
1 监管平台设备
228.44 73.60
302.04
2 监管平台系统建设(软件开发)82.27


82.27
3 云资源租赁费(一年)41.27


41.27
4 系统集成34.46


34.4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3.00
1项目管理费



11.50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3.98 3.98
3监理费


5.98 5.98
4 结算及审计费


1.54 1.54
5设计费


11.50 11.50
预备费



14.49
概算总投资



49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