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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潜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5-17861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5〕10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咸宁市潜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7-14

咸宁香城泉都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咸宁市潜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咸香旅投文〔2025〕2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纳入202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调整,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3-421202-04-01-348569)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项目用地面积73791.25m2。新建公厕、配电房及机房1578.34m2;新建游客集散分中心停车场13063m2(共计设置停车位292个,其中充电车位52个);景区内道路提升改造及新建道路等基础配套2341m(含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景区内道路、景区内步行道及地下管网);景区林相治理和游客驿站营地43000m2;改造提升旅游服务基础配套设施(含景区标识系统、安防监控及环卫设施、路灯照明、滨水及消防设施等)。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与孟养浩东路交汇处,淦河东岸。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1899.9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你单位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

特此批复,咸发改审批〔2025〕67号作废。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市潜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察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