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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市委巡察办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5-17865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5〕10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市委巡察办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7-17

中共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批复市委巡察办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2〕17号)“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7-421202-04-05-806746)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巡视巡察办归口同级纪委监委管理政策的深入落实,全国巡视巡察机构信息化建设基本都是依托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专网在运行,由于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不在一处办公,纪检专网接入存在现实困难。参照省委巡视办和省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做法,按照节约利旧原则和办公用房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搬迁改造,以满足巡察机构日常办公需要。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划转给市委巡察办办公所用的市纪委监委办公大楼2、3、4层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总面积2396.4平方米。包括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工程维修改造。

四、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42号。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97.9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88.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8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

六、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市委巡察办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市委巡察办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5年7月17日


附件2

市委巡察办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备注
工程费其他费用合计
工程建设费用188.02
188.02
1 结构部分4.02
4.02
2 装饰部分135.30
135.30
2.1 安装部分48.70
48.7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88 9.88
1 工程监理费
2.80 2.80
2 工程设计费
5.72 5.72
3 施工图预算
0.68 0.68
4 结算审核
0.68 0.68
概算总投资

1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