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6925/2025-20189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5〕11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安区山里饶水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8-15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关于对咸安区山里饶水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咸安发改农经字〔2025〕1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2-421202-04-01-42464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高桥镇清溪河流域白岩泉村、刘桢村及洪港村受益区附近无水库工程,大多居民常年供水主要靠河道提水、水窖及分散供水,水资源利用程度低,工程性缺水严重。为解决高桥镇农村饮水及农田灌溉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在高桥河支流清溪河上新建山里饶水库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新建山里饶水库,小(2)型水库,水库校核洪水位270.79m,设计洪水位270.52m,正常蓄水位270.00m,死水位256.00m,水库总库容43.08万m3,兴利库容37.54万m3,正常蓄水位库容38.86万m3,死库容1.33万m3。
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趾板基础采用双排固结灌浆和单排帷幕灌浆;开敞式溢洪道分为进水渠段、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段和尾水渠段,采用宽顶堰体型,左岸土石方开挖,并采用C25混凝土进行护砌,右岸采用C25混凝土墙;新建20m进水渠、130m输水隧道、29.1m消能防冲设施;新建16.555km供水管线;新建启闭机房、防汛道路、机电设备等;新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监测设施、信息化系统及管理房等管理设施。
三、工程水文
1.基本同意坝址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20年一遇洪峰流量8.98m3/s,200年一遇洪峰流量14.81m3/s。
2.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期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推荐坝址枯水期11月~次年3月5年一遇设计流量为1.42m3/s。
3.基本同意泥沙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坝址水位流量关系的计算方法及成果。
5.基本同意雨水情测报系统设计。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2.基本同意库区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坝基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4.基本同意溢洪道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5.基本同意输水隧洞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6.基本同意供水管道地质评价意见。
7.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意见。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山里饶水库为V等工程,水库的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其主要、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基本同意上坝址为推荐坝址。拟建山里饶水库位于咸安区高桥镇白岩泉村山里饶,坝址坐标为东经114°36'37〞、北纬29°51′48〞。
3.基本同意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为推荐坝型。
4.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
5.基本同意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体设计。坝顶长135.60m、宽5.7m,坝顶高程271.30m,防浪墙顶高程272.50m,最大坝高26.3m;上、下游坝坡坡比分别为1:1.4和1∶1.3;下游坝脚采用超径石回填,上游坝脚设粉质粘土铺盖和石渣盖重。
6.基本同意泄水建筑物设计。泄水建筑物为开敞式正槽溢洪道,由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段和尾水渠段组成。控制段为开敞式宽顶堰,堰顶高程270.00m,堰宽6.0m,长5.0m。消能防冲方式为底流消能。
7.基本同意取水建筑物设计。取水建筑物布置于大坝左岸,主要包括进水渠、取水竖井、隧洞及出口消能段,总长184.1m。取水竖井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矩形围井结构,下部闸室进口高程253.00m。隧洞断面为城门洞形,净孔尺寸1.5m×1.8m(宽×高),隧洞内埋设一根DN500的灌溉供水钢管和一根DN100的生态放水钢管。
8.基本同意输水干管管线设计。
9.基本同意上坝道路设计。
10.基本同意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计。
六、建设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110.9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0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安区山里饶水库新建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情况说明:监理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