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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区一体光荣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5-21387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5〕11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区一体光荣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8-25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单位《关于咸宁市区一体光荣院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8-421202-04-01-784518)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完善离退休军人和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提升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等建设服务水平”,该项目的建设,是响应“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举措之一,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体现,将显著提升咸宁市光荣院的服务水平。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6783.04m2,总建筑面积8052.06m2,包括新建光荣院7983.06m2(含地下室443.19m2),室外连廊30m2,门卫用房39m2;建设绿化1962.39m2、生活广场450m2、文化广场500m2、道路815m2、硬化铺装950m2、停车场780m2、景观小品1项、围墙385m等;配套建设安防、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工程,购置安装生活及护理设备(床及床上用品)、医疗康复设备、厨房设备、电梯、供热系统、中央空调、智能化管理系统等。提供床位200张。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龙潭街67号。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