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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三湖一库”水华预测预警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5-22807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5〕11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市“三湖一库”水华预测预警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9-11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商请审批咸宁市“三湖一库”水华预测预警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中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中实鄂咨〔2025〕134号)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2-421202-04-04-493506)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20座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购置,单座监测站含pH水质分析仪、溶解氧水质分析仪、藻密度水质分析仪、叶绿素a水质分析仪、AI视频单元各1台;2.11个岸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购置,单个监测站含常规水质监测九参数设备、藻密度水质分析仪、叶绿素a水质分析仪、水位流速流量计、气象七参数设备、AI视频单元各1套;3.便携式设备购置:高清摄像无人机3套、便携式藻类分析仪2套;4.建设咸宁市“三湖一库”水华预测预警监测智慧化平台。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三湖一库”,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与富水水库水华重点区域。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743.7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615.73万元(包括土建工程费17.93万元,设备购置费1656.00万元,平台建设费941.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咸宁市“三湖一库”水华预测预警能力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咸宁市“三湖一库”水华预测预警能力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项目费用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备注
土建工程软件开发租赁设备购置其他费用合计
工程建设费17.93 941.80 1656.00
2615.73
(一)土建工程17.93


17.93
1混凝土基座9.00


9.00
2护栏及警示标识4.00


4.00
3采水系统安装施工4.93


4.93
(二)平台建设
941.80

941.80
1数据底板
42.38

42.38
2应用支撑软件
186.69

186.69
3业务应用
290.08

290.08
4掌上服务
76.52

76.52
5功能调整、漏洞修复及系统稳定性保障试运行
29.43

29.43
6云资源
316.70

316.70
(三)监测设备

1656.00
1656.00
1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600.00
600.00
2岸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1006.50
1006.50
3便携式监测与治理设备

49.50
49.5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8.00 128.00
1建设单位管理费


9.60 9.60
2工程建设监理费


20.90 20.90
3设计费


23.35 23.35
4招标代理费


10.94 10.94
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财评)


9.18 9.18
6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9.92 9.92
7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13.08 13.08
8等级保护测评费(二级)


5.00 5.00
9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费


6.00 6.00
10第三方软件测试费


16.33 16.33
11竣工决算编制费


3.70 3.70
概算总投资



274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