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 011336925/2026-09446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6〕3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S209通山县九宫山至鄂赣界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3-27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呈请审批S209通山县九宫山至鄂赣界段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通发改交通〔2026〕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湖北绿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603-421224-04-01-35651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S209通山县九宫山至鄂赣界段现状道路等级低、路面破损严重,通行条件差,既影响行车安全与舒适性,也制约了九宫山风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分担现有道路交通压力,提升景区内部交通效率,改善游客出行体验,促进沿线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积极意义。
二、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该项目起点位于九宫山风景区,与既有S209桩号K93+600顺接,终点与江西省武宁县境内S405相接,路线全长约2km。其中,新建涵洞6道,平面交叉3处。
技术标准: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行车道宽2×3.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涵洞1/25。其它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等相关规范执行。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597.786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S209通山县九宫山至鄂赣界段新建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6年3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