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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新107国道与官埠大道贯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6-12099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6〕5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新107国道与官埠大道贯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5-08

咸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新107国道与官埠大道贯通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咸路发〔2026〕6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核查,该项目已纳入2026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结合湖北绿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新107国道与官埠大道贯通工程。

项目代码:2602-421202-04-01-880997。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

在新107国道北侧设置连接道路,长343.047m,分别平交新107国道和官埠大道,新建涵洞4道、平面交叉4处。在平交口设置信号灯控和电子警察,并对4处交叉路口进行改造。

技术标准:二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23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1/50。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995.3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360.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9.38万元、预备费95.0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项目单位抓紧完备相关建设手续,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要求,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新107国道与官埠大道贯通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107国道与官埠大道贯通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费

1360.95

1.1

临时工程

20.18

1.2

路基工程

352.77

1.3

路面工程

543.98

1.4

桥梁涵洞工程

65.06

1.5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18.06

1.6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12.26

1.7

其他工程

76.63

1.8

专项费用

72.0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39.38

2.1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316.47

2.1.1

土地使用费

203.92

2.1.2

拆迁补偿费

108.40

2.1.3

其他补偿费

4.15

2.2

建设项目管理费

89.32

2.2.1

建设单位管理费

50.20

2.2.2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6.06

2.2.3

工程监理费

31.72

2.2.4

设计文件审查费

0.94

2.2.5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0.39

2.3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105.19

2.3.1

工可编制费

10.08

2.3.2

初步设计费

24.61

2.3.3

施工图设计费

54.83

2.3.4

招标文件编制费

15.67

2.4

专项评价(估)费

20.63

2.5

联合试运转费

0.49

2.6

生产准备费

0.14

2.7

工程保通费

1.72

2.8

工程保险费

5.44

预备费

95.02

概算总投资

199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