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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香吾山公园周边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6-21864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6〕8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香吾山公园周边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8-17

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请求办理香吾山公园周边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咸项建〔2026〕23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香吾山公园周边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608-421202-04-01-59751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香吾山公园入园道路、停车场及动物园园路破损坑洼严重,通行不便,亟需修缮。该项目的实施,可优化园区交通条件,提升园区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与整体形象。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石硼巷维修改造:破除修复车行道549.1;新建停车场267.1、路缘石43m;新建检查井1座、排水沟71.8m,更换井盖2个,新建UPVC管15m;新建容器苗27盆、绿化291.52

(二)香吾山公园园路维修改造:新建硬化路面111,加铺彩色透水砖796,新建路缘石500m;新建检查井1座、混凝土管6m、排水明沟17.56m、UPVC管32.6m。

四、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安区香吾山公园。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4.02万元,其中:工程费38.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9万元、预备费2.4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

六、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个月。

特此批复。请项目单位抓紧完备相关建设手续,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要求,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香吾山公园周边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香吾山公园周边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6年8月17日

附件2

香吾山公园周边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万元 )

备注

工程费用

38.43

1

香吾山公园周边市政道路维修改造
   工程

38.43

项目建设其他费

3.19

1

工程监理费

0.64

2

工程勘察费

0.30

3

工程设计费

1.35

4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0.90

预备费

2.40

概算总投资

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