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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龙潭河湿地公园片区照明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36925/2026-21866 文  号 : 咸发改审批〔2026〕83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行政审批科

名 称: 市发改委关于龙潭河湿地公园片区照明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8-17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龙潭河湿地公园片区照明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核查,该项目已纳入2026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龙潭河湿地公园片区照明设施更新项目。

项目代码:2608-421202-04-01-910983。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龙潭河湿地公园内步道、车行道及周边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建成多年,存在灯杆锈蚀、灯具损毁现象,部分路段照明缺失,无线缆通道、检修井、接地装置等,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对市民夜间通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实施该项目,能够有效消除现有设施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进一步提升市民幸福感与满意度。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3.5米庭院灯218基、5.5米普通低杆路灯70基、10米路灯22基、12米中杆灯6套、15米中杆灯2套、低位照明灯904套;新建50kVA箱式变压器1台、路灯智能控制箱5台;敷设低压铝芯主线缆8902米、配套安装线缆保护管等相关附属设施。

四、项目选址

咸宁市龙潭湿地公园片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42.83万元,其中:工程费309.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77万元、预备费13.1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六、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

特此批复。请项目单位抓紧完备相关建设手续,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要求,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龙潭河湿地公园片区照明设施更新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龙潭河湿地公园片区照明设施更新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6年8月17日

附件2

龙潭河湿地公园片区照明设施更新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备注

工程建设直接费

309.87

309.87

1.1

兴龙桥-余佐桥(沿河绿道)

126.21

126.21

1.2

余佐路南侧至林溪桥

125.39

125.39

1.3

余佐路、麦笠山路延伸段、博实路、云熙路

58.27

58.27

工程建设其他费

19.77

19.77

2.1

建设单位管理费

3.00

3.00

2.2

监理费

4.95

4.95

2.3

工程勘察设计费

5.80

5.80

2.4

造价咨询服务

3.85

3.85

2.5

工程保险费

0.93

0.93

2.6

工程质量检测费

1.24

1.24

预备费

13.19

概算总投资

342.83